谈 判 文 件
文件编号:阆政采谈[2013]19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2000型浮标
采 购 人:南充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局阆中管理段
开标时间:2013年9月4日
二O一三年八月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阆中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南充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局阆中管理段所需的2000型浮标等一批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供应商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合格的经销商;
(2)经过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采购文件编号:阆政采谈[2013]19号
三、采购项目:2000型浮标
四、购买谈判文件地点:阆中市政府采购中心(七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8月28日~8月30日(双休日除外)
六、谈判地点:阆中市七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报价和谈判截止时间:2013年9月4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文件售价:每份(包)300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九、谈判保证金:每位供应商6000元。开标现场密封交纳业主。未成交者,报价后即可全退。
十、注意事项: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阆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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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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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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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充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局阆中管理段2000型浮标采购
采购编号:阆政采谈[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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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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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阆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机构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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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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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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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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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每位供应商6000元整。(报价现场现金密封交纳业主)
履约保证金:成交总金额的10%(成交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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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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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见标书文件
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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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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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有效期:开标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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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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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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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详见“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3.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投标人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人愿意接受本次政府采购的资金结算方式。
4.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5.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全部报价,重新组织采购。
6.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
2.投标文件应按照规定填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投标人对所投的标的物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报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文件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有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使用胶装(不可拆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6.投标人对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等,给货物使用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文件中说明。
7.投标人应提供谈判保证金6000元。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自行撤回投标文件;
(2)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其他违反谈判文件规定的。
三、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提交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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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文件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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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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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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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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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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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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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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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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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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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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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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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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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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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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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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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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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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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中1- 5项为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缺一不可。
2、本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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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把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信袋上写明:
(1)项目名称:阆中市XXXXXXX
(2)谈判文件编号:阆政采谈[XXXX]XX号
(3)投标人名称:XXX
2.投标人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送达,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参加谈判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者;
(6)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7)未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其它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
第三部分 报价和谈判部分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
2.投标时,招标人与谈判委员会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的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报价的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合格的其他内容,并做唱标记录。
二、谈判小组的组建
招标人将根据谈判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确定成交候选人。
三、谈判原则
1.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谈判活动由谈判小组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四、谈判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技术配置指标等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或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与谈判文件有偏离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再参与后续谈判。
(二)澄清有关问题
对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可进行三轮以内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该最后报价作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依据。
注意: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经二轮报价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总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如果采购单位认为第二轮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再次进行报价)。
2.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2/3以上谈判小组成员认定其低价原因成立,该报价为合理低价;如没有2/3以上谈判小组成员认定其原因成立,则视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注意:①有效报价必须在采购人采购预算价格内,否则,作废标处理;②谈判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字;⑧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报价,谈判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为废标。
五、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谈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谈判小组成员和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谈判通知
1.谈判结束后,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退还落标方的谈判保证金,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七、签订合同
1、成交方收到《成交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中具体明确购置价格的支付方式、交货方式、交货期及相应的违约条款,可提供的售后服务,验收方式的确定。
2、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在货物正常运行后,采购人通知招标人无息退还给成交方。
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一、技术性能及配置要求见第七部分附件(项目配置及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所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证明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的顺序装订)
二、规格、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表(投标人自行制作)
三、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四、规格、技术指标(投标人自行制作)
五、报价单[写明:1、项目名称;2、谈判文件编号;3、投标人名称;4、单价、分项总价及谈判总报价(大写)]。
说明:
1、报价单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并打印。
2、谈判结束后,第二、三轮报价(如有第三轮)所用的空白报价单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加盖单位公章)
3、既要报单价,又要报总价。
4、价格的形成。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费、安装、调试费、资金占用费、税金,技术指导费,应得利润等。
第六部分 采购相关说明
一、供货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控制价:57万元
四、中标方式: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数量:30座
六、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责任和义务:
1、所提供产品在未交付业主方使用前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业主方负责为中标人协调各方工作关系,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产品因运输损坏、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等所发生的费用,一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售后服务要求: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管理措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24小时内到场并对常见故障有修复的能力。
第七部分 附 件
南充市嘉陵江航道管理局阆中管理段
2000型浮标技术参数
2000型浮标,高2.8米,直径2米;
航标灯尺寸:中284×400mm;
注:本次谈判文件指定了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的,均作为衡定设备档次的参考,供应商可投同档次其他设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