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颁布施行的CB/T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中对船舶下水方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下水方式”条款中规定除一级船舶生产企业外,允许采用其它有效而安全的下水方式,如气囊下水。并规定企业采用的下水方式和下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所采用的下水设施处于安全适用的技术状态;
b) 下水配套设备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处于安全适用的技术状态;
c) 从事下水工作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等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经验;
d) 应制定详细的下水方案(含应急预案),下水方案应经过论证或计算,符合下水安全要求。
对于气囊下水专用设施的生产企业,长期以来,从事气囊下水技术的推广、相关产品的研发、相关标准的制订以及相关技术的研究。为配合新颁行业标准的贯彻施行,体现可操作性,应进行了大型船舶采用气囊上下水工艺安全对策的研究
因此有必要,尽快制修订新的船舶上下水用气囊的标准,筹建气囊爆破试验基地(测试中心),强制实施气囊爆破试验,实施船用气囊的分级管理;开办气囊上下水工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开展从事船舶气囊上下水工程队的资质认可等项工作,促进我国首创的船舶采用气囊上下水工艺健康发展,为我国乃至世界船舶建造技术的进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