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护舷试验方法
1. 护舷力学性能试验
护舷力学性能试验见附录A
2. 护舷胶料物理性能测定
2.1胶料拉伸强度、扯断伸长率的测定按GB/T 528的规定执行.,用I型试样.
2.2胶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按GB/T7759的规定执行.
2.3胶料硬度的测定按GB/T531的规定执行.
2.4胶料臭氧老化实验按GB/T7762规定执行。
2.5胶料热空气老化实验按GB/T3512的规定执行。
3. 护舷的外观质量。
护舷的外观质量用目测检验。
4. 护舷的规格尺寸。
护舷的规格尺寸用卷尺、钢板尺、游标尺测量。
5. 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和规格尺寸,应百分之百进行检验。
5.2型式检验
本标准所列全部技术要求为型式检验项目。
5.2.1护舷的力学性能检验:
小型护舷(CY800,D型,SA500以下包括SA500)按型号每100个为一批,任取一个进行力学性能(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大型护舷(CY900,SA600以上包括SA600,SC型)以每个泊位需用量为批(但不得多于50个),按其型号任取一个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如不合格,则于同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进行不合格项目复试,仍有不合格,则对该批产品逐个按5.1进行检验。
5.2.2护舷胶料的物理性能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