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RE橡胶防老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烯芳烃与二苯胺反应制取的RE橡胶防老剂(以下简称防老剂)。主要用于橡胶防老化。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3、技术要求
3.1 主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以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主件和配方制造。
3.2 外观:浅灰褐色粉末或颗粒。
3.3 防老剂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技术指标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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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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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含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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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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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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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4、试验方法
4.1 外观
目测检查
4.2 RE含量测定
称取样品2-3g(精确至0.01g)用已备好滤纸包好,装入抽提器内,抽提瓶放入四氢呋喃和乙醇混合液(分析纯配比70;30)70ml置水温90℃水浴中,抽提4.5h至提了液无色为止,取下抽提器进行蒸溜,蒸溜0.5h除去混合液,在105+2℃的烘箱中烘至1h干燥器中冷却到恒重。按下列公式计算。
m1
W1= ×100%
m2
式中:W1 RE含量,%;
m1 溶剂抽出物的质量,g;
m2 样品重,g。
4.3 水份的测定
用粗天平称取10g试样于水份测定器烧瓶中,加入100mL,用苯溶剂混匀,装好仪器,用封闭电炉加热至沸腾,蒸溜到溜出液呈溶液浑浊状(约1H),静止冷却至室温,如水份在接收器中溶液浑浊时,将接收器放入热水中20-30mLn,使其澄清分层,再冷却至室温,读取水份接受器内水的容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VD
W2 = ×100%
m
式中:W2 水份含量,%。
D 水的密度,g/mL
V 水份接收器中水的容积,mL。
5、检验规则
5.1 防老剂须经质量检验部门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方可出厂。
5.2 防老剂以每40袋为一批,取样方法按GB6679规定进行。如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加倍取样复检,如仍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产品视为不合格品。
5.3 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原材料工艺、配方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一年时;
d、产品停产半年再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对所收到的防老剂进行质量检验。
5.5 供需双方对质量发生异议时,按技术监督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仲裁按本标准规定进行。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防老剂的包装物上应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产品标准号。
6.2 防老剂包装内用聚乙烯薄膜,外用聚乙烯编织袋,每袋净重25Kg。
6.3 防老剂运输时,严禁破损受潮。
6.4 防老剂贮存于阴凉干燥处,每叠不超过5袋,贮存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