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机器的级别 图表2列举了针对于力量测量系统的不同的相对误差和力量指示器相对数值的最大允许值,从而依据合适的级别给实验机定性,
如果检查满足至少在第一个五分之一和额定范围内,则力量指示器上的测量范围应仅能认为是符合的。
图表2 最大允许值
机械类别
|
最大允许值 %
|
||||
精度的相对误差 q
|
重复性的相对误差 b
|
可逆性的相对误差 |u|(7)
|
零的相对误差 ƒ0
|
相对数值
a
|
|
0.5
|
±0.5
|
0.5
|
0.75
|
±0.05
|
0.25
|
1
|
±1.0
|
1.0
|
1.5
|
±0.1
|
0.5
|
2
|
±2.0
|
2.0
|
3.0
|
±0.2
|
1.0
|
3
|
±3.0
|
3.0
|
4.5
|
±0.3
|
1.5
|
注意(7):对可逆性的验证应仅按要求进行(见5.4.8)
7. 验证报告:验证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般信息:
① JIS B的标准号
② 实验机的标识(型号、制造、制造年月和系列编号)
③ 机器的安装位置
④ 使用的力量验证设备的型号和参考号、校准证明号和证明的到期日。
⑤ 验证日期
⑥ 检验机构的名称或标识
验证结果
⑦ 在一般检查中的发现的异常
⑧ 对于每个使用的力量检测系统,验证级别的每一个范围,如有要求,则精度、重复性、零和数值的相对误差的离散力数值。
⑨ 每一个范围的较低限制,须进行估计
⑩ 实验温度
8. 验证的间隔 两次验证之间的时间应依据实验机的型号、保养的标准、使用量和测试的材料类型而定。除非另有陈述,验证应在不超过12个月的时间段内进行。当机器被移动后或进行重大维修或调试后应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