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模拟标度:标尺上的刻度符号的厚度应一致,指示器的宽度(如使用记录器则指痕迹的宽度)应大体等同于刻度符号的宽度。
指示器的结果 r 应从指示器(或痕迹)的宽度之间和两个相邻刻度分段标记(刻度间隔)的中心至中心的距离获取。建议的比率为1/2,1/5或1/10,要求有2.5毫米或更大的间隔以便对刻度的1/10进行测定。
5.2.2 数字标尺:假设当仪器空载时,指示未超过一个以上增量的影响,结果应被认定为数字表示器上数字的增量。
5.2.3 读数的变化:(当仪器空载时),如果读数波动超过因先前计算的结果值,该结果r应被认定为等同于波范围的一半。
5.2.4单位:结果r应以力的单位表示。
5.3力量指示器的相对结果的预先验证力量指示器的相对结果a由下列关系表明:
r
a = --- X 100(%)
F
在这里,r: 5.2解释的结果
F:研究中力在点的位置
相对结果a应在刻度尺上高于第一个标尺刻度五分之一范围的所有离散力中进行验证。对于将被验证的机械类别相对结果不应超过图表2中所给出的数值。
验证可在限制小于标尺刻度范围五分之一的范围内进行,如其符合图表2所列的要求,则可给机械分配一个等级。
5.4 测试程序
5.4.1 力量校验设备的定位调整 ;力量校验设备应安装确保力的轴向应用。
5.4.2 温度补偿 应提供充足的时间段以便力量验证仪器达到一个稳定的温度,并被记录在案。如果有必要,应对读数(见JIS B7728)运用温度纠错。
5.4.3 实验机械的条件作用 机械在力量验证设备到位后,应在零和将进行测试的最大力之间至少负载三次
5.4.4 实验方法 一般通用的方法如下:机械的力量指示器指示的既定力应用于机械,并记录力量验证仪器指示的或质量引发的真实力F。
如果不可以运用本方法,力量验证仪器指示的真实力F运用于该机械并且记录已验证机械力量指示器指示的力量F1。
5.4.5 实验力量的应用
应运用增长力实行三个系列的测试方法。
每一个系列应从最大刻度范围的20%起在正则区间下至少包括五个力量阶段,如需对对低于20%的部分进行验证,则应进行一系列辅助测量方法,以力量阶段10-5-2-1-0.5-0.2-0.1%进行并包括所涉及的限制部分。
对于配有自动排列指示器的测试机械,针对每一个检测范围应至少验证两个力量阶段
建议如可能,在进行第三次系列检测前应更改力量验证设备的位置,旋转角度为90度或180度。
对于每一个离散力,应计算从每一个计算系列中获取数值的算术平均值。
从这些平均值中,应计算实验机的力量测量系统的相对精度误差和相对重复误差。(见5.5)
在进行每次系列检测前应对零进行调整并记录。倘若使用模拟指示器,应进行检测确定指针可在零左右自由摆动.如使用数字指示器,则应立即记录所有低于零点的表数,例如用数字符号(+ 或 -)表示。在力量完全消除后大约30秒后提取零读数。使用下述公式计算相对零误差:
Fio
f0 = ----- X 100(%)
FN